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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定义

发布日期:2021-10-22 浏览次数:0

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定义

广东晟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劳动关系协调员指从事劳动合同宣传、监督、管理、参与集体协商、促进劳动沟通、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、劳动关系协调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劳动关系协调员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的专业人员。申请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基础教育水平为高中毕业。

劳资关系协调员的主要职责如下:

(1)劳工标准的执行和管理

(2)劳动合同管理

(3)参与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管理

(4)实施劳动规章制度建设

(5)劳动沟通和民主管理

(六)协调处理员工投诉和劳动争议。

劳资关系协调员的职业地位:

目前,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地区调解机构、地方工会、行业协会、企业家协会以及内部人力资源管理、工会和用人单位的法律部门。截至2004年底,全国已设立了近200000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8000多个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,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,配备了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。

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定义

ISO37001反贿赂管理体,劳动关系协调员,安全生产应急预案